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剽窃和抄袭侵权需具备的条件?

2025-08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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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文化创作与知识传播领域,剽窃和抄袭是严重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不仅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,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。然而,并非所有的相似或借鉴行为都构成剽窃和抄袭侵权,其认定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。 

一、剽窃与抄袭的法律定义及关联

在著作权法语境中,剽窃抄袭本质上属于同一类侵权行为,均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将他人作品的独创性表达部分(而非思想或公有领域内容)擅自复制、修改后据为己有,或作为自己的成果予以发表、使用的行为。两者在法律后果上并无区别,均需承担停止侵权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行政或刑事责任。

实践中,剽窃和抄袭的表现形式多样:

文字领域:整段复制他人文章,仅修改个别词语;将多篇文章的片段拼接成 新作品

艺术领域:临摹他人画作后以原创名义参展;改编他人音乐作品旋律却不注明来源;

数字内容领域:搬运他人短视频文案、脚本,仅更换演员或场景;复制软件代码核心逻辑并声称自主研发。

二、剽窃和抄袭侵权的核心构成要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,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属于典型的著作权侵权行为。构成此类侵权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件:

(一)被侵权的对象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作品

侵权行为的前提是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客体,即被剽窃、抄袭的内容必须构成《著作权法》意义上的 作品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,作品需满足 独创性可感知性、可复制性两大核心特征(详见《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是什么?》一文)。

不构成作品的情形:若被使用的内容属于公有领域(如古代诗词、通用公式)、单纯事实消息(如新闻事件的时间地点),或缺乏独创性的内容(如常见的客套话、标准化表格),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使用此类内容不构成剽窃或抄袭侵权。

典型案例:某作者抄袭了《论语》中的语句并用于自己的文章,因《论语》已过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,该行为不构成侵权。

(二)行为人实施了剽窃或抄袭的 侵权行为

侵权行为的认定核心在于 **“接触 + 实质性相似”** 原则,这是司法实践中判断剽窃、抄袭的主要标准。

1.接触的认定

指侵权人有机会或可能接触到被侵权作品。接触的方式包括:

被侵权作品已公开发表(如出版书籍、发表于网站、参展等);

侵权人曾参与作品创作过程(如编辑、审稿、合作创作);

有证据证明侵权人通过私下传递、借阅等方式获取未发表作品。

例如,作家甲在博客发表小说章节,作家乙随后发表的小说中出现高度相似段落,可推定乙 接触过甲的作品。

2.实质性相似的认定

指侵权作品与被侵权作品的核心独创性表达部分高度重合,而非简单的思想或素材相似。判断标准包括:

司法实践中,法院可能委托专业鉴定机构(如版权保护中心)进行比对分析,结合普通人的一般认知综合判断。

表达形式:文字作品的语句结构、段落安排;音乐作品的旋律、和弦;美术作品的构图、色彩搭配等。

独创性部分:需对比两者的核心创意、独特叙事逻辑、个性化表达等。例如,某剧本抄袭了另一剧本的核心情节冲突、人物关系设定,即使更换了场景和对话细节,仍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性相似。

比例与重要性:相似部分在被侵权作品中所占比例越高、越核心(如小说的关键转折、歌曲的副歌部分),越易被认定为实质性相似。

(三)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(故意或过失)

剽窃和抄袭侵权通常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,包括故意过失

故意:明知是他人作品,仍擅自复制、修改并据为己有(如 洗稿行为,刻意规避查重系统修改文字但保留核心表达);

过失:应当知道某内容可能受著作权保护,却因疏忽未核实来源而使用(如自媒体从业者未经核查转载 二次创作内容,实际该内容已构成抄袭)。

若行为人能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(如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授权、有理由相信内容为公有领域),则可能被认定为无过错,不构成侵权。

(四)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

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

财产损失: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减少收入(如盗版导致正版销量下降)、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(律师费、诉讼费);

非财产损失:著作权人的署名权、名誉权受损(如侵权人剥夺原作者署名,导致公众误认作品来源)。

即使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,只要侵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(如署名权),仍可能构成侵权。例如,某学者抄袭他人论文后以自己名义发表,即使未获利,也因侵害原作者署名权和修改权构成侵权。

三、不构成剽窃和抄袭的例外情形

并非所有与他人作品相似的行为都属于侵权,以下情形因缺乏侵权构成要件,不被认定为剽窃或抄袭:

(一)合理使用
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二十四条,为个人学习、研究或欣赏,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(指明作者和来源,且引用部分不构成主要或实质内容),属于合理使用。例如,学术论文中引用某著作的观点并注明出处,不构成侵权。

(二)独立创作的巧合

若两人在无接触的情况下,独立创作出相似作品(如基于同一历史事件创作的小说情节相似),因缺乏 接触要件,不构成侵权。例如,两位画家分别在不同地区创作了主题相似的山水画,因无证据证明彼此接触过对方作品,即使相似也不构成抄袭。

(三)对思想或公有领域内容的使用

著作权法仅保护 表达而非 思想。若相似部分属于思想、观点、方法(如商业管理理论、科学原理),或来自公有领域(如传统民间故事、通用设计元素),使用此类内容不构成侵权。例如,不同作者基于 环境保护这一思想创作的文章,即使观点相似,也不构成抄袭。

四、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解析

案例 1:文字作品 洗稿构成抄袭

某自媒体账号将作家王某的散文拆解后,保留核心叙事结构和情感表达,仅替换部分形容词和事例,以 原创名义发布。王某起诉后,法院经比对认定:被控文章与原作在核心表达、段落逻辑上构成实质性相似,且自媒体账号曾转发过王某的散文(存在接触),主观上具有故意,最终判决构成抄袭,需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。

案例 2:非实质性相似不构成侵权

作曲家李某认为张某的歌曲抄袭了自己的作品,两者副歌部分有 3 小节旋律相似。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后认为:相似部分属于音乐创作中的常见和弦走向,且在整首歌曲中占比不足 10%,未达到 实质性相似标准,最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。

案例 3:合理引用不构成侵权

某教育类图书引用了某篇论文中的数据和观点,注明了作者和来源,且引用部分仅占论文的 5%。论文作者起诉抄袭,法院认定属于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。

五、剽窃和抄袭侵权的法律后果
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,侵权人需承担以下责任:

1.民事责任:停止侵权(如删除侵权内容、下架盗版作品)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(包括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,难以计算的可参照权利使用费,情节严重的可判惩罚性赔偿);

2.行政责任: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;

3.刑事责任:以营利为目的,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或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六、创作者的维权与规避建议

(一)维权步骤

1.固定证据:通过公证、时间戳等方式保存侵权内容(如截图、下载链接、销售记录);

2.发送律师函: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协商赔偿;

3.提起诉讼: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,主张损失赔偿;

4.刑事报案:若侵权情节严重(如大规模盗版获利),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。

(二)规避风险建议

1.尊重原创:引用他人作品时注明来源,避免大段复制,必要时取得书面授权;

2.独立创作:避免参考他人核心创意,建立自己的素材库并记录来源;

3.查重自查:使用版权检测工具(如知网、维权骑士)筛查相似内容;

4.保留创作痕迹:保存草稿、修改记录、创作时间戳等,证明独立创作过程。

剽窃和抄袭侵权的认定需同时满足 受保护的作品”“侵权行为(接触 + 实质性相似)”“主观过错”“损害后果四大要件,缺一不可。法律既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,也为合理借鉴和独立创作留下空间。创作者应增强版权意识,既要守护自身成果,也要尊重他人权益,共同维护健康的创作生态。在复杂的侵权纠纷中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依据法律规定精准维权或规避风险。